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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位参加中越自卫反击战老兵的诉求
  • 一位参加中越自卫反击战老兵的诉求

    尊敬的信访办领导和工作人员;
            您们好!我是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窑边村六组村民钟寿明,是一位曾经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的退伍老兵,是国家优抚对象,我怀着对党和人民政府的无比信任与忠诚,再次向您们递上我的心声,我曾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反应多次我的住房实际困难,至今没有什么答复和解决。期盼能够得到政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解决我的住房实际困难,有一个立足之地,就是我最大的愿望!
       当年正值青春年华的我,为响应国家的号召,为维护祖国的领土完整和保卫边疆的安宁,于1976年冬报名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1979年春从福州军区调到广州军区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参加了多次战役,特别在攻打越南凉山战斗中,战斗非常激烈,残酷和饥饿。我和战友们一起坚持战斗,我在战斗中几次负伤,由于战争紧迫,人员紧缺,伤口就只能简单的包扎一下,强忍伤痛和战友们继续奋战,几次差点牺牲。最后终于攻下了越军号称最坚固的凉山堡垒。由于战斗表现出色,受到上级的多次嘉奖。在火线上光荣的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对越自卫反击战胜利后,根据祖国的需要和上级的按排,我和战友们继续镇守在祖国的南大门中越边界最前线(友谊关)防止越军再来侵犯祖国的领土。
       1982年春退伍回到了家乡,安排在一个面临倒闭的县五金厂上班,工厂很快就下马了。有关系的职工就调到其它地方去了,像我没有熟人关系就只有在社会打零工。退伍回来没有一计之长,上有老下有小 ,因为当时年轻靠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勤俭持家维持生计,三十多年来,我没有向地方政府提过任何要求,也没有向领导干部提过任何待遇。
        现在我诉求的主要问题是,如今孩子已经长大成人了,两个儿子已经结婚,因家里实在没有房子住,就把原来的几间土木结构的危房拆掉,打算在原来的老住宅地上重新盖几间房子,可是万万没想到的是,老房拆掉,刚打好地基。心怀诡计的地方干部就打电话叫来了城市执法队的过来,执法队员非常不讲理,不问青红皂白,马上就乱打乱砸,像过去的土匪一样,使我损失惨重。
        我的实际情况。一;我家实在没有房住(一家8口人住房不到80平米) 二;我这里是危房房子是土木结构的年限已久,摇摇欲坠,江西省2011年就有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我是当年参战退伍老兵,国家有各方面的优抚政策,国家民政部副部长就曾经说过‘参战军人退役后,属于一个特殊的群体,应该有其特殊的保障,它是由于军人在从军期间保家卫国,承担着作战和其它危险的任务。做出了常人难于做到的贡献。
        我曾经过去土管部多次讲了我的实际情况,土管部,执法队和基层干部都说,我们不管你家有没有房子住,反正我就是不准你建,你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的也没有什么了不起。
       难道我现在连自己住的房子都不能建吗?其它村民尤其是村干部,土管,执法队的家里哪一家没有建房,有的到处建房,拿来出租。他们就可以大胆到处建房吗?难道地方政府就不让我这个曾经用生命和鲜血保卫国家的退伍老兵连一个盖房子的立足之地都没有吗?为国家去保卫领土,现在连自己盖房子的权利都没有吗?
        我心里感到非常心酸,更没有办法,一个曾经为保家卫国当过兵,打过战,流血,流汗立功受奖,可以说,在对越自卫反击战我们是不惜自己的生命去拼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就明确规定战时动员入伍参军人员退役后,地方政府要妥善安置。而某些地方政府官员就视而不见,从根本上无视党中央人民政府的政策,而我们这些在国家安全面临威胁时敢于牺牲,敢为国家捐躯的人,现在就只能沦落到自己连一个立足之地都没有的悲惨命运。地方政府这种极为不公平的做法,有寒国人志士之心,有损党和人民政府在民众心目中的伟大形象,我没有过高的要求,只想在家里有个立足之地,有个盖房子的地方居住,安居乐业,我想这是合情合理吧。
       向省委人民政府领导和信访办领导和工作人员以军礼;至以一个老兵最崇高的敬礼!
                                 敬请批示
    信访人;一个曾经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的退伍老兵家住在;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窑边村六组 钟寿明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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