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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莱芜市将在3年内完成优抚对象住房保障
  • 莱芜市将在3年内完成优抚对象住房保障

        据莱芜日报消息 日前,记者在莱城区羊里镇三官庙村的孙秀峰家中看到,装修一新的瓦房宽敞明亮,孙秀峰和老伴正在院子里悠闲地晒着太阳。“还是这新房子住着舒坦。以前的房子是不行啊,一下雨就漏,一变天俺就怪担心。”孙秀峰说。

     孙秀峰今年81岁,是一名老退伍军人,退伍后一直在家务农,是多年的优抚对象。从年轻时,孙秀峰就有一个愿望,他希望有一天能把祖上留下来的房子整修一下。可是几十年过去了,家里的经济条件始终不见好转,再加上老两口年纪也不小了,再想整修房子也有些力不从心了。自从去年莱芜市被列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试点市以来,相关部门对此召开会议,讨论优抚对象的住房保障问题,并制定了实施标准和补偿办法。今年初,民政部门一次性给予孙秀峰4000元的住房保障金,并派专人用这笔钱为孙秀峰整修了房子。经过近一个月的紧张施工,孙秀峰的愿望终于得以实现。“房子修好后,俺很高兴,心里也觉得踏实了。”孙秀峰高兴地说。

     据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仅在莱城区,像孙秀峰这样享受优抚住房保障政策的优抚对象就有1000人。自2007年开展“敬英雄、献爱心”活动以来,莱芜市按照省民政厅开展优抚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要求,并于2009年9月份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出台了《莱芜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保障办法》,实现了制度化解决优抚住房难的新突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抚住房保障工作,将其列入市委2010年工作要点和为民办的十件实事,同时也是创建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检查重点内容之一,先后召开了全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保障试点工作会议和全市加快推进优抚住房保障工作会议,确定今年上半年完成首批1000户困难优抚对象住房保障任务,一次性投入资金1500万元,从根本上解决优抚对象的住房难问题,让优抚对象不仅有房住、而且住得好。

     目前,全市优抚住房保障审批阶段已基本结束。随着优抚对象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今年上半年,在全市全面推开优抚对象住房保障工作,计划利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优抚对象住房保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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