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直在乡抗战老兵将领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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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记者从州民政局优抚安置处了解到,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根据中央有关精神,为保障在乡抗日老战士们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及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体现党和国家对为取得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老战士的关怀,特对在乡抗日老战士(指在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入伍并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八路军、新四军、东北抗日联军、脱产游击队和新疆“三区革命”复员后回到农村务农或者居住在城镇没有工作单位目前健在的人员)一次性发放每人3000元生活补助。
据州民政局优抚安置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乡抗日战争老战士是在乡复员军人的一种,除了此次每人一次性发3000元外,他们多年来一直享受着国家定期发放的补助,款项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而且,目前新疆的在乡抗日战争老战士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已由原来的407元增加至每人每月800元。
据悉,州直目前有1311名在乡抗日战争老战士,现在这部分人大多是80多岁了。此次一次性发放的3000元生活补助金,不仅可以解决抗战老兵的一些实际困难,也体现党和国家对为取得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老战士的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