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提高退伍士兵保障标准
人们都说,军营是个大熔炉,进去的是铁炼出的是钢。两年的时间可以让一个什么都不会的新兵蛋子锻炼得成熟干练。然而走出军营后,在军事项目上叱咤风云的老兵却面对工作范围狭小、能力缺失、启动资金不足等问题,制约了他们寻找工作和融入社会。
针对这些问题,包头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和内蒙古军区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重点对与退伍士兵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优抚待遇、退役金、就业安置政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内容进行了拓展和完善。
步入军营有优待
自明年起,按照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原则,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牧民人均收入的1.5倍发放优待金。2010年度,我市农牧民纯收入为8766元,两年优抚金为26298元。到西藏、新疆等高原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义务兵优待金的3倍,优抚金达到了78894元。如果在服役期间受到二等功以上、三等功、优秀士兵奖励的人员,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年度优待金标准的50%、20%、10%增发优待金。
走出军营有保障
入伍有优抚金,退伍了也有一定政策保障。
该《意见》中规定,自2013年起,选择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义务兵按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5倍发放退役补助金。2010年度,包头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1403元,退役补助金为62145。农村退役义务兵按照不低于当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发放退役补助金,2010年度包头市农牧民纯收入8766元,退役补助金为17532元,这些举措为退伍士兵的生活提供了物质保障。
走上社会好就业
针对步入社会的退役义务兵,包头市加大了扶持就业优惠力度,并制定了许多优待政策。
企业接收退役士兵达到一定比例后,会相应递减有关税费;退伍士兵现役年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时间;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六项计划人员同等优惠政策,继续扩大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录退役士兵所占比例,参加基层政法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基层专职武装干部考录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可享受税费减免、贷款、户籍和创业扶持等各项优惠条件。
特殊群体有照顾
军队作为一个特殊的环境,承担着保家卫国的重任。对于转业士官、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烈士子女和因战、因公被评为5-8级伤残等级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对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每年按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省会保障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