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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中市打破退伍士兵“户口差别”
  • 扬中市打破退伍士兵“户口差别”

     记者日前从扬中市民政局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获悉,今年我市退役士兵安置、培训、经费补助实现“城乡一体化”,同时大幅提高补助标准。市政府还出台了《扬中市关于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的意见》,扬中市退伍士兵的 “农业户口”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为适应这一变化,扬中市不断完善《退伍士兵安置管理办法》,并建立起“经济补偿、就业培训、重点安置、城乡结合”的退伍安置新机制。重点安置对象经 “考试、考核、面试”后竞争上岗。对于自谋职业的扬中籍退伍士兵,全部按照户籍所在地,不论城乡领取一次性安置补偿金,并建立安置金自然增长机制。退伍士兵凭《退伍士兵自谋职业证》,可享受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税收减免等优惠扶持政策。符合政府就业安置条件人员,按照“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原则,在档案考核、理论考核基础上,由接收单位和安置对象“双向”自主选择,并在笔试分数上将给予适当照顾。

        目前,扬中市所有退伍士兵在安置补偿、就业培训等方面全部享受同等待遇。同时,我市通过举办“退伍士兵就业专场招聘会”、开展“用人单位向退伍士兵送岗位”等活动,采用“政企合作”的模式,促进安置职能的社会转移,切实提高社会化安置服务保障功能。

        据市民政局退伍士兵安置办介绍,自实行安置退伍士兵城乡一体制度改革以来,扬中市已接收安置近100余名原农村籍退伍士兵,他们都享受到了同等条件的安置和优抚待遇,城乡一体化安置改革收到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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