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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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
你们好!
根据民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从2011年8月1日起,给年满60周岁的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为确保12月31日前将老年生活补助发放到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对象手中,请符合下列条件的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携带相关材料,在2011年9月2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
一:本次登记审核对象范围
1952年12月31日前出生,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退休金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
二:补助标准
每服一年退役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
三:个人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退役军人登记表》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能够证明退役时户口为农村户籍的相关证明;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未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的证明;
6:6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为使这项政策及时惠及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中国老兵网特此告知所有接触网络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朋友们,并通过你们转告信息不畅的相关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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