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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
  •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务院、中央军委日前批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对随军家属范围界定、安置原则等进行了全面规范,首次为随军家属设立5条渠道给予分类安置,力保随军家属充分就业。
       办法主要内容包括:随军前是在编在岗公务员的,按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在编制职数范围内按有关规定进行安置;随军前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按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由驻地人民政府督导各事业单位在编制内拿出部分岗位进行定向招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战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随军家属需要安置就业的,当地人民政府应优先安置等。
      《办法》自2013年10月8起施行,武警部队照此执行。详细情况请关注今天的《新闻纵横》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