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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分农村退役老兵将获生活补助
  • 部分农村退役老兵将获生活补助

           昨从南京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已启动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工作。

        根据国家民政部和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对象是,195411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农村籍退役士兵特指,退役时落户农村,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按10元发放。

        日前,该工作已进入个人申报和调查摸底阶段。年底前,部分退役老兵即可拿到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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