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良其:律师,自律的终端是自由
前两年,我在看守所会见一嫌疑人。“王主任,我对你的能力坚信不疑,自你接了这个案子后,就给我带来了希望。每次见过你之后,我都能睡好几天好觉。我希望你再对我这个案子交个底,不用书面的,口头答应就行:如果你能保证一下案件结果,在律师费之外,在一个星期之内,我向你认可的第三方账户打入500万元。可行?”他说。
“我坚信你无罪,根据证据和法律,你也是无罪,但我不能向你保证一定会是这样的结果。首先,按《律师法》等规定,刑事辩护不能进行风险辩护;第二,最终判决结果是由法院作出,并非是由律师作出,我向你承诺没有根据,除非是骗子;第三,我之所以敢于在法庭上与公诉人‘扳手腕’,是因为我不仅有专业支撑,更重要的是我保持自律,无明显的人品及执业道德软肋。若你我之间有法律之外的内幕金钱交易,可能很快就不能再为你辩护了。”我回答他。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别人不会知道的。而且,许多为我推荐的律师,他们也希望是这样操作。”他坚持道。“做大事者,不应当侥幸。况且,别人是别人,我是我,律师与律师之间也是有区别的。你前面聘了不少律师,同时也辞了不少律师,千里迢迢最终选定了我作为你的辩护律师,我在辩护过程会竭尽全力做三件事——专业、自律、敬业,同时决不放弃!”我坚定地说。
常有律师同行问我:“王主任,为什么胆子那么大,不担心给自己惹麻烦吗?”我回答:一是正义之心、正义之举;二是专业见长,业务熟;三是二十八年执业经历,遇到过许多“鬼”,也能识别“鬼”;四是自律,没有明显的道德软肋;五是曾经的军旅生涯造化,关键时刻敢于亮剑。
作为律师,很多时候我们选择了行动并执着,不是因为欲望,也并非诱惑,仅仅是听到了自己内心的声音。
工作中,我不需监督、鼓励、提醒,随时找到自己的定位,随时进入角色,瞬间进入状态,娱乐时潇洒倜傥,做事认真负责,更无需他人安慰、外界帮助即能自我消解不良情绪。——不因压力而乱了方寸;不因挑战而丢了信心;不因利益而弃守原则。
有些从权力机关辞职做律师之所以做不好,就是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司法体制对案件是如何处理并事先预知结果而放弃努力,缺少“原生态律师”的执着和钻劲。这些从体制内出来的人在从事律师过程中,动辄以“大环境”“胳膊拧不过大腿”为由,给被告人洗脑,并动员被告人放弃无罪辩护,甚至充当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说客,以所谓的“有效辩护”劝说被告人。凡此种种,不仅是不顾律师行业执业操守、职业伦理的表现,而且失去了辩护律师作用,并削弱了立法者设计律师制度的作用。
我做律师已二十八年,律师业务仍处在上升期。有人问我有何妙招?我回答他们:“自己要能干;不能完全指望别人。”想把律师做好,顺其自然是不可能的——需要专业、自律、敬业+思维模式新锐。?
律师的背后没有权力作掩护,所以要想获得安全,惟有提升专业和严格自律——专业和自律让优秀的律师更加优秀。
许多朋友调侃说我是“人生赢家”。但讲实话,我从没有安全感——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律和克己。
律师作为一个行业,要取得收入才能生存。所以,律师一定要有经营意识,在营销过程中也需要把自已“卖个好价钱”。但是,律师作为法律服务机构的性质,决定了律师必须讲求诚实守信、安全可靠,而不能像其他商人一样唯利是图和逐利。因此,律师要千方百计去维护律师个人正派形象,做一名专业、自律、敬业的律师。
一个优秀的律师,完全是靠专业、自律、敬业等优良品质步步为营走进芳草地的。而好大喜功、没有底气的行销,只会将你带进沼泽地身陷泥坑。
不论什么情况,都不要把自己留在原地。不管环境多么纵容你,你都要对自己有要求,保持一种自律的气质。或许它暂时不能改变你的现状,但假以时日,它回馈给你的一定让你惊喜。
自律的顶端是孤独,独孤的顶端是自由。对自己有有要求的人,人生不会过得太差——当自律变成一种习惯,它会给你带来自由和快乐。
送给朋友们两句话——灵魂没有栖息的地方,到那儿都是流浪;走不出思维桎梏的牢笼,到那里都是囚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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