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创办微型企业 行政收费一概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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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一,省政府召开2014年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会议要求全省上下把稳增长作为后三季度工作的首要任务盯紧抓牢,务求二季度止跌回升、三季度巩固势头、四季度冲刺攀高,确保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省委、省政府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全力以赴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加快全省产业转型升级。
行至四月,虽然云南省经济发展开局较好,但一些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明显回落,受宏观经济环境趋紧,市场需求疲弱等因素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困难和风险绝不能忽视。
没有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坚决取消
从2014年1月1日起,对煤炭行业免征价格调节基金。优化纳税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同时,还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合理的收费项目;依法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照下限标准收取。
钱袋子还是企业发展的一大保障,对此,云南省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信贷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有效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合理资金需求,增强对省属重点骨干企业“一户一策”信贷支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缓解工业企业流动资金紧张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银银合作,充分运用银团贷款等方式,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信贷支持等诸多举措。
带动本省户籍5人以上就业的给予补助
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方面,由省工信委、省财政厅,对新建投产并于2014年达到规模以上的企业,以及2014年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进行奖励。并且强调对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产值增幅达到20%且能耗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实施一次性奖励。省财政安排资金,对2014年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进行奖励。
实施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制定“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实施办法,催生市场内生动力,激发创业者活力和创造力,筑牢稳增长基础。从2014年4月-2016年底,对具有创业能力、无在办企业的全省居民(国家禁止经商办企业的人员除外),申请创办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商贸流通、技术咨询、服务贸易、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和特色农产品生产等类型企业,带动本省户籍5人以上就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7万元以上的,给予补助。扶持对象创办微型企业有贷款需求的,有关银行给予银行贷款支持。所有涉及微型企业创办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概实行零收费。
鼓励企业扩销促产
云南省深化行政审批和投资体制改革,鼓励工业企业扩销促产,从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对制造业中除烟草、石化外,销售收入排行业前5名,且工业总产值和销售收入增长15%以上,产销率不低于95%的规模以上企业,给予扩销促产补助。从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对云南省工业和商业企业自建或与第三方合建网络销售平台,年度网络销售额每超过300万元的企业进行补助。
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
在促进经济建设稳步发展的同时,云南省还在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等民生方面的举措和成效。
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实施“出棚进楼”行动,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信贷支持,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大保障性住房资金投入力度,制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消费刺激、投资带动效应。

